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32(1 / 2)

加入书签

  桃乐丝以为他已经忘记悲伤,只剩仇恨,可每当夜深人静时,他便会坐在阳台回忆,像独自舔舐伤口的野兽。他跛着脚走着无比艰险的道路,世间一切黑暗向他碾压而来,他带着冷硬的心肠,又因沿途的风景变得多愁善感。

  之后的某一天,他从外面带回被揍成猪头的戈登警官。可怜的戈登警官,活脱脱从一张国字脸被揍成了圆脸。

  桃乐丝看着戈登警官四仰八叉躺在床上,不情愿的说道:“你带他回来做什么?这里睡觉的地方本来就不够了。”

  奥斯瓦尔德说:“别担心,他不会久留,现在,我需要他清醒过来。”

  “哦。”桃乐丝不厚道的拿起花盆旁边的花洒,往戈登脸上浇水,让他快点醒过来。

  “咳咳……”戈登警官动了动手指。

  桃乐丝戳了戳他的脸,胡子的手感很扎人,奥斯瓦尔德就不同,他会无时无刻保持自己的干净整洁,桃乐丝把手指在床单上擦擦,然后在戈登耳边说道:“戈登警官,快醒醒,世界末日要来了。”

  排气风扇转来转去,灯光照亮房间里每个别致物件。戈登警官在桃乐丝的折腾下缓缓的睁开眼睛,他捂着还在疼的脑袋问道:“这里是哪里?嘶……桃乐丝,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这里是爱德的家。”桃乐丝放下花洒笑道:“至于这个,不重要啦,你身体好些了吗?可以坐起来吗?”

  “可以。”戈登警官忍着肌肉疼痛挣扎着坐直,他嫌弃的看着床旁边的骨架,问道:“你和企鹅是怎么认识爱德的?”

  桃乐丝道:“这事说来话长,爱德和我们是朋友。”

  “朋友?”这个词更让戈登疑惑。

  桃乐丝说:“对呀,说起来我认识爱德比认识警官你还要早。”

  依稀记得第一次来哥谭,就是爱德帮他去办理的身份证。

  从那天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一年光景,头发从肩膀长得后腰,哥谭黑帮领导者也从爸爸变成企鹅人,桃乐丝也熟悉这座城市生存规则。

  “时间过得真快。”戈登警官看着年前的少女说道:“那时,我没想到你会是法尔科内的女儿,更没想到你会待在企鹅的身边。”

  这话说的,像是感慨造化弄人。

  桃乐丝对自己的现状很满意:“我也没想到我会混黑社会,过上大街上横着走也不会被揍的日子。”

  “这是个错误,你……”戈登警官皱着眉头,看了眼企鹅的眼神,谨慎又带着敌意,把本来想说的话压一压,叹息后说道:“罢了,你喜欢就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