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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就在她刚出门,一群带着黑头套的蒙面人手里持枪冲了进来。
“抢劫!”带头的人如是说。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桃乐丝居住在这座城市里不到一个礼拜,遇到了第二次抢劫!
什么世道,真不知道哥谭市是如何运行下去的。
上次抢劫没有死人,这次却发生了枪战。桃乐丝傻站在门口,看着那群人进去突突几枪,窗户上就溅到了红色血迹。
死……死人了?那个人死了吗?
人世无常,她还挺喜欢他蔚蓝色的眼睛的。
抢劫,杀人,拎包,上车,吹口哨一气呵成。罪犯大摇大摆的离开,留下在附近围观的群众。
真惨。
哥谭市的天空总是雾蒙蒙的,警察姗姗来迟,红灯闪烁在雾里,为这凶杀抢劫案增添了几分悲凉。
留着胡子戴着帽子的中年胖男人从车子里下来,他环顾四周,走到桃乐丝的面前,打了个响指,有些轻浮的说道:“回神,粉头发的小妞,这是我第二次在抢劫的案发现场看见你了。”
“啊?”
桃乐丝还没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意思,就见那个胖男人从怀里掏出证件,对她说道:“GCPD,和我回去录个口供吧。”
“布洛克,等等。”国字脸的男人跑了过来,阻止了布洛克拉扯桃乐丝的动作,他打量着桃乐丝,皱着眉头严肃的问道:“你是未成年学生吗?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桃乐丝看着后面来的那个男人,国字脸,在电视里见过。
她如实回答道:“吃饭而已。”
布洛克警官则是挥开他同事的手,鄙夷的说道:“吉姆,我有的时候真的怀疑你的眼神。你好好看看她,哪有正经的学生把头发染成粉红色的?上次银行抢劫案她也在现场,我怀疑,她就是抢劫犯的同伙。”
锅从天上来。
“你别瞎说,我就是刚好路过,我是个无辜的路人,哥谭市的良好市民。”桃乐丝觉得自己跳进黄河洗不清,她怎么就这么倒霉,去哪儿哪儿就被抢。
布洛克警官动作夸张:“哈哈,哥谭市也是良好市民,这真是我今天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两次都出现?”吉姆·戈登警官还是比较冷静的,他审视桃乐丝,她看起来温柔又美丽,实在不像是做坏事的人,可这里是哥谭市,万事皆有可能,于是他说道:“这就有些麻烦了,还请你和我回GCPD,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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