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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我们若雇一班人,去精神病院把我小姨抢出来,让小姨待在我们身边,我们算犯法吗?”陈海燕若有所思道。“”还有我们能否找些电视台和网络媒体,把事情搞大了,给许光明施压,让他不敢轻易再对我小姨下狠手?”
“嗯……”王律师微皱了下眉头,分析道:“你们若带上蔡雪花的妈妈去抢人,要把她接回家,应该是不算违法的,其实只是家属对于是否同意蔡雪花被强制住院治疗有歧义,本身《精神卫生法》的出台,是对我们有利的,他们不能违背蔡雪花的意愿强制诊断的,毕竟蔡雪花并没有伤害他人或自残的行为。所以说其实他们这么做是违法《精神卫生法》的,而不是我们。另外,那个刘院长是有问题的,法律上是肯定没有规定说谁送医就得谁接出院的。这也不合理。我感觉他就是听许光明的,所以他故意加了这么个所谓的要求。若你们想网络曝光和电视台曝光施压,现在我们属于弱势,实在没办法也可以试试,但现在的媒体也有挺多是挺黑的,不认识人、没孝敬钱财的话是不太会帮忙的。”
“若需要孝敬媒体的话,您预计需要多少钱?”陈海燕说道。
“这个不好说,可能得准备个10来万作为各种开销吧。”王律师说道。
“好,我们知道了。”陈海燕点点头,她看向其他人,他们也点点头。
“我们明天中午趁他们午饭时间,带人去抢我小姨出来。”陈海燕说道。
“我明天开庭,也不方便作为律师去参加你们家属抢人之事,我就不去了哦,那你们注意安全,大家是去带蔡雪花回家,不是去打架的哦。”王律师道。
“好的。”陈海燕说道。其他人面面相觑地点点头。
王律师想:“先看看她们是否会泄露今天的谈话内容给许光明再说,先不能当所有娘家人的面把蔡雪花的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和其他信息都说出来,不能无保留。还是得稳妥起见。”
话说第二天中午,陈海燕让父亲帮忙找了5个帮手,像前一天一样7个娘家人就一起过去文行区法院准备抢人了。
他们怕12个人一起上去会被拦住,就分批坐电梯、走楼梯上到住院部4楼,陈海燕挑头,她趁着食堂送饭开门的间隙,溜进去,等在914房间附近,等他们一开门给蔡雪花递饭的瞬间,陈海燕一把推开门,拉上蔡雪花的手,就拼命往电梯口跑去。蔡雪花马上明白了,陈海燕想救她出去,赶紧拼尽全身力气,跟着陈海燕跑。
她们刚跑出4楼楼层大门,正要奔向电梯,其他接应陈海燕的人都候在电梯口了,他们簇拥过来,想挡住其他人,好让蔡雪花和陈海燕顺利逃走。
“站住!……”突然许光明带着20几个人从医院内部追出来了。
蔡雪花吓得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刚爬起来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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