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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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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老对手也不能这么算,毕竟两人明面上是真的井水不犯河水,私下也从未见过面或者使过绊子,但如果他们偶然碰上了或者擦肩而过,你就可以刹那间从眼神中读懂某种毫不掩饰的戒备与敌意。

  从初际旻意识到自己妹妹情窦初开,开始学着打扮自己,有一些少女的烦恼的时候开始。

  或者从周自恒发现总有人给他的小姑娘打预防针要离会拱白菜的野猪远点开始。

  当然——周自恒承认——初际旻说得对,女孩子为什么要把大好的青春浪费在闯进菜园子里瞎拱的野猪身上,是作业不够多还是,作业不够多呢?

  初际旻常去的酒吧也是某个小弟开的,周自恒来的时候他连酒都斟好了。初际旻把酒杯往前一推,示意周自恒干了,自己歪在卡座里斜斜打量着他。

  半晌,他侧过脸,笑了笑。

  那是一种介于自嘲、无奈、遗憾之间而又有几分悲哀的苦笑,周自恒竟然看出了一丝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意味。也难怪,他想,防着防着生怕小公主被年少无知的懵懂情愫伤了心,结果摔跤没摔在早恋上,绊在别的什么石头上了。

  当年初际旻兢兢业业地防着周自恒拐孩子,好不容易项祖曼上了高中,还不等当哥的松口气,就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让项祖曼性情大变。之后就是周自恒察觉到项祖曼的不同,再后来……就现在了。

  这样看周自恒与初际旻的联系方式当然不是高中留的,再早就更无可能,所以确实是周自恒第一次来给项祖曼送牛奶的时候被等在楼下的初际旻截了个正着。于是从那天开始,饲养员初御因送来的早餐再没出现过粥。

  酒过三巡,初际旻突然问,“你喜欢她什么啊?”

  “不知道,”周自恒坦然,自嘲,“大概是喜欢项祖曼这三个字吧。”

  “你怎么知道,现在不是某种错觉,”初际旻盯着他,“某种,因为同一张脸所引起的既视感,在催眠你接纳并喜欢她?”

  “谁知道呢,”周自恒又给自己满上,“自我催眠到非她不可,那也没办法啊。”

  初际旻转过头,喉结动了动。

  “她去……”他好像有点过于激动了,不太明显的哽咽带起一串咳嗽,好半晌才控制住情绪长出了一口气,再开口时已经恢复了那副大哥样,“去见我父亲了。”

  去见我父亲了。

  这个措辞像一个不幸被敌方截获的密码本,无意间泄露了某些不为人知的细节。“某人去见某人”,这在语义上其实是一种很生疏的说法。不是“拜会”,不是“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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