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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蓦地闪过一丝失落。
青春年少时萌发的悸动往往伴随着躲闪、试探、伤感,两个小鹿乱撞的少年人,既不敢对视又不敢触碰,玩闹间左手挨着右手都要分泌肾上腺素到面红耳赤。在她不注意时看过去,在她看过来时低下头;明明左顾右盼看了这边看那边,余光却总也瞟着那一处地方,连自己都骗不过去。
他和项祖曼都是被眷顾的孩子,是恰巧两情相悦又能敏锐地察觉对方心意的人,也是心有灵犀选择不开口而一直岁月静好享受那一点小暧昧的人。
每次约她出去,他将对话框点开又退出,退出又点开,手机号码烂熟于心却拨不出去,短信编辑又清空反复无数次,最后为了不暴露自己颤抖的声音而选择QQ消息。而项祖曼总会停顿一小会儿,然后发过来一个“好”,像是下了什么决心又端着几分矜持,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被看轻。
——明明就知道对方也喜欢自己,却还是每次都犹豫再踟蹰,生怕太频繁地打扰会惹人烦。
可是这次,周自恒看着那两个在屏幕暗下去之前就回过来的字,“好啊”,只多了一个字而已,却既熟稔又大方,一下子就把他放在了朋友的位置上。
尽管不久前他们还当众接了吻。
他当时唇齿间噙着一口酒,不知是不是怕被呛着,项祖曼很配合,但看向他的眼神却清明无比,上身还靠在椅背上与他有一段距离,就像西方人面颊吻一般自然。他甚至有点庆幸没有挨得太近,不足以让她听见他杂乱无章又迅速的心跳声。
“不喜欢了?”周自恒用他那异于常人的优质脑组织分析,“如果我们谈过并且分手了,她可能会厌恶我,但看见我应该会觉得别扭;可是我们没谈过。喜欢可能会随着时间淡化,但在没有什么冲突的情况下不太可能完全抹去,再不济她听到我名字心里都该动一下吧?”
这不正常。
在喜欢过的人面前完全无动于衷,情绪毫无起伏,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现象。
想到三年前那次见面,项祖曼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他不熟悉也不适应的气息,周自恒皱了皱眉。想着想着,他突然轻笑了声,“小丫头,果真这么无所谓,那我可就不能放心了。”
下午两点。
终于被吵醒的项祖曼一把摁了电话,“喂……我才睡了五个小时……”
“昨天那个人是谁啊,”季笙醒来也没几分钟,论生活不规律这两人是半斤八两,“当着你哥你弟的面,我敬他是条汉子。”
“还能是谁,”项祖曼打了个哈欠,“朱砂痣白月光,翩翩公子少年郎……困死我了,你就不能等会儿再八卦。”
“周自恒?”季笙一愣,“你俩不是好久没联系了吗。”
“是啊,”项祖曼开始慢条斯理地换衣服,“除却高一见过一面,高二高三大一,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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