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74(1 / 2)

加入书签

蹦一跳,要他们俩把她架起来。闵成奚说,“你至少得五十公斤,我这胳膊不还得折了?”

  仲宛捶他道,“只有四十八公斤! 你可以说我长的丑,不能说我重。我体重是两位数!我每天有做瑜伽,一周三节拳击课,早上还跑步,不信你看我这马甲线!”说完就要撩裙子。闵成奚跟宋哲赶紧捂着她拉裙子的手。

  “当我傻,我故意逗你们的!”

  ……………

  自上海回来,恢复了伤以后,仲宛在跆拳道跟拳击之间,选了拳击。找了专业教练,一周三节课。仲宛学的很认真,不是因为拳击厉害,而是它炫酷!晚上睡不着觉练瑜伽,雷打不动练晨跑,生活过的规律且自律。

  仲宛舔着支冰激凌陪他逛男装,仲宛看他每试一套都不问自己意见,奇怪的问,“不是让我陪你逛?你怎么不问我意见?”

  闵成奚说,“你有意见也保留,主要任务就是陪我逛,一个人逛街太傻。”

  仲宛舔着冰激凌,“你一点都不尊重我,我受到了伤害,我要回家!”

  闵成奚妥协,“你说我身上这套好看,还是刚刚?”

  仲宛看他,“你刚穿的什么?”

  闵成奚白眼,“你回家去吧!”

  仲宛站起来认真道,“这款吧,刚那颜色我见过你有三件,款式也大致相同,就身上这件好!”

  闵成奚这才满意,“是人话,我也喜欢这件。”

  仲宛拐着闵成奚胳膊,挠着脑门说,“成奚哥,你帮我选块手表呗?”

  闵成奚听到他喊“成奚哥”就心生警惕,一听买手表,“小事,带路!”

  仲宛扯着他胳膊拉到刚刚经过的展柜。闵成奚看是男表,表情丰富道,“哟,这是打算给你那男朋友惊喜?”

  仲宛趴柜台不自在道,“不是,是栾江,他这两天生日,我答应过送他块手表。”

  闵成奚愣了下,“你俩现在……”。

  仲宛打断,“我们认识都二十五年了,就算当不成恋人,当个陌生人也很奇怪。能避就避,避不开索性大方的打招呼。等他有女朋友了,我就会避嫌。我现在想的很开,我幸福他会很开心,他幸福我也会很开心,能让对方跟自己开心,这样不挺好?”

  闵成奚不看她眼睛,也不挑破她的自欺欺人。她能这样想并且这样做已经足够好了。他心里发酸的揉她头发,“想买那种?”

  仲宛说,“简洁大方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