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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格子衫牛仔裤搭配上NIKE,瞧着也是鬼模鬼样的。

  林浅夏气得肝火疼:“你没有一千,也应该有八百吧!”

  这玩意儿当然不止这个数,可郑思远也不像骗人的,拿回一块钱算一块钱。

  “我死后,阿源得到了一大笔赔偿金,但他已经捐助给那些有需要帮助的人了。”

  “他现在花的是我平时积攒下来的工资,并不多。”

  “我真的没有钱。”

  郑思远飘落到林浅夏身前:“现在我穿上转生鞋,我就是你的顾客了。我希望阿源能过上以前的生活,不会误入歧途。”

  揉了揉脑壳,林浅夏有些无语:“要不是你一直缠着他,他也不会被人孤立了。照我说,你最好赶紧去跟他道个别,再去投胎,别再叨扰他了。”

  “人鬼真的殊途啊!”

  “我心里还有执念,达不到往生的条件。我必须亲眼看到阿源成为一个跟以前一样的人。”

  “以前?”林浅夏跟郑思源不熟,并不知他曾经是个怎么样的人。

  “他以前怎样的?”

  郑思远刚毅的脸难得出现一丝表情,嘴角勾起:“他以前跟你现在很像,是一个很优秀的学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郑思远郑思源兄弟两人出生农村,爹早早去世后,妈受不了农村的贫苦生活,偷偷跑了。

  大哥郑思远年长弟弟几岁,他一人肩负起照顾弟弟的重任,早早辍学打工。他文化程度不高,年纪也不大,外出只能在工地里做一些杂活,工资并不高。

  好在郑思远能吃苦耐劳,他得到包工头是赏识,跟在包工头身后,学到不少东西。

  弟弟读书用功,而且很聪明,高中的时候就是他们县里顺数的前十名。高考乃是全校的第一名,小小年纪就是他们农村的小才子。

  郑思远为了让弟弟无后顾之忧读书,省吃俭用,把钱都留给了弟弟读书。

  要供一个人读书,郑思远工作得更加卖力,可他的卖力并没有得到回报,弟弟来到繁华奢靡的陌生大城市,结识了狐朋狗友。

  他变了很多,不再爱学习,甚至旷课,连夜去酒吧喝酒,整日泡在网吧跟那些猪朋狗友在一块儿。

  他每一科的考试都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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