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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毕,他誓不罢休,将车门关得震天响,三两步就捉住了林鹿的臂膀。他使了蛮力,不含一点怜香惜玉,将林鹿握得生疼,骨头都快断裂了。

“现在信了吧,我说到做到。”时敛森强迫林鹿抬起头与自己四目相对,他是这样强势而不容忽视的男人,之前一定是用错了方式,才让林鹿误会自己是有一点有趣与和善的。

林鹿眨了几下眼睛,心知肚明,遇上这种情况不能和他硬碰硬,嘴上却不甘示弱:“要你这么行侠仗义做什么?”原本她想说他狗拿耗子,生怕他气得当场掐死她,于是换了个稍微入耳一点的词。

时敛森真不想管她,明明想转身就走,偏偏禁锢着她不为所动。五指更用力,像是要穿透她的皮骨血肉,好叫她分得清好赖。

站在风里,彼此都穿得单薄,谁也不是谁的避风港。

“给你两个选择,要么自己滚上车,要么被我拎上车。你觉得哪个方式令你更有面子一些?”时敛森威逼力诱,他已过了一天到晚谈论风花雪月的年纪,以为吹着冷风站在路灯下相互对峙就是浪漫的一种。

林鹿无奈,敌不住风太冷,对手太强,于是默默挣脱时敛森的五指,默默折回身,往车的方向走去。

每一步都像踩在云端,她只能轻轻的踮起脚尖走路,今夜就像一个无可企及的梦,她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靠近她的爱情。

可想而知,于她是爱情,于时敛森也许不过是无聊时候的消遣,亦或寂寞时候的游戏。

不管是属于哪一种,林鹿心甘情愿入局了,既然他想玩,她便奉陪到底。

大不了伤个彻底。

第1卷:碰见所爱的人却心有余悸。 第12章 袁家二少

林鹿的室友王天天是个有些微胖且懒散的姑娘,在追求美食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却是个只会喊饿,动手无能的吃货。

周末的午后,她睡到日上三竿才走出卧室,难得看见林鹿也窝在家里,只见她穿一件洗得褪色了的卫衣,弯着腰在拖地板。

地板已经磨得没有一点色泽,说得不好听,这种东西给富贵人家当柴火烧都不够格。

王天天是那种看人点菜的类型,租了这么一间小破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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