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20(1 / 1)

加入书签

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第六十条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第六十一条

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