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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招呼后,免不了开始调查户口了。迟饶平喝了一口茶,说:“我总觉得好像在哪里看到过你。”

  迟饶平这么一说,金琴也想起来了:“啊……之前我们去看女儿打工的地方,那个跟她一起兼职的年轻人?”

  女人果然对长得帅的印象比较深刻。

  迟饶平经过她这么一提起,也想起来了。

  “叔叔,之前文艺汇演的时候我们也见过。”周暮临还记得那个晚上,眼前这个气质不凡的中年人给他带来多大的压力。

  “啊,那个送我女儿回家的年轻人?”和记忆中的人对比了一下,确实变了很多。

  “我记得那时候你挺瘦的,现在结实了啊。”迟饶平对这个年轻人的身材还是很满意的,一看就不是弱鸡。

  “之后考上了国防生,锻炼了一段时间人就变得结实了。”

  听到还是个军人,迟饶平更是满意。谁还没一个热血的男儿梦了,当年如果不是经商,他也会选择去当个有血有肉的男人。

  坐在一边的金琴倒是担心,这军人听起来热血,但也危险啊。关乎女儿的未来,还是不放心。

  “之前我不是在机场被挟持了吗?那时候也是他救了我。”迟朝知道金琴的性格,为了她的男人,只能助攻一把了。

  金琴一听,果然忘记危险,颇为感谢地看着周暮临:“原来是你救了迟朝啊,那也算是救命恩人了。”

  放古时候,还真得以身相许。

  还好,看两个人之间透露出来的亲密,夫妻俩还算是比较放心。

  一天相处下来,周暮临的沉稳和眼底的坚定,成功虏获了迟家夫妻的芳心。

  ……

  回家以后,迟朝刚踏进门就被压在了墙上。黑暗之中,男人的喘息声被放大。

  “终于能娶你回家了。”他声音暗哑,无形之中拨弄着她心里的那根弦。

  迟朝靠在他的肩头,张开嘴对着他的锁骨咬了一口,而后心满意足地松开:“你身上有了我的烙印,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男人被她幼稚的举动逗笑,动作越发的放肆:“不仅人,连命都能给你。”

  “我爱你,迟朝。”

  “我也爱你啊。周暮临。”

  谢谢那个夏天,能让他们相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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