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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迟朝总喜欢听那种吵死人的歌,现在的轻音乐就跟柔水一样,带着安眠的作用。
“也不算变了,就是喜欢的种类更多了,之前我不是特别喜欢那种吵死人的歌吗?现在觉得轻音乐也不错,我记得你那时候听我mp3的时候,那个嫌弃的样子。”迟朝忽然想起周暮临放在书架上的那几本日记,眼珠一动从他身上爬了起来。
踩着拖鞋来到书架前,抽出那本眼熟的日记本,转身在他眼前晃了晃手,不怀好意道:“现在时间还这么早,不如我们玩个怀旧游戏吧,听说我们周同学当年高中时是个耿直的人,那不知道这个日记本里面的周同学认不认为呢?”
周暮临双眼一闭,果然,她还是知道了。这个日记本他打算以后再给她看的,没想到她自己先发现了。
“拿过来吧,反正你以后也要看的。”周暮临知道这姑娘的脾性,不顺她意能给你闹翻天,在别人面前她永远是个大方得体,书富五车的女孩,只有在熟悉的人面前,才会放肆闹腾,偏偏她的分寸永远都是拿捏得当,完全无法生她的气。
迟朝看自己的想法得逞,赶紧抱着日记本滚回床上,靠在他的肩头找了有一个舒服的位置,窝在他的怀里准备听故事。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见面的时候不,当时我在想,怎么会有一个这么大胆的姑娘,被小流氓包围了还能淡定从容,现在想起来,原来是个能打的。”周暮临翻开日记,跟讲故事一样。
男人的声线很适合讲故事,略微沙哑,却又冷静从容,节奏掌握得很好,一坏扣一环的,让迟朝听得入迷。
渐渐犯困的她最后在周暮临的肩膀上入睡。
周暮临合上日记,看着女孩熟睡的面容,忍不住想笑。两人第一次同床共枕的,却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入睡,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是养了个女儿。
如果未来他们真的结婚了,其实他还真的挺想要一个女儿的,一个长得像迟朝的小宝贝,一定很可爱。
小心翼翼地将女孩摆好姿势,盖上被子,关掉床头的暖灯,滚烫的吻落在额间,男人微笑着,压低声音宠溺地说:“晚安,我的小太阳。”
……
隔日,迟朝醒来的时候是感觉自己被一团火包围着,掌心下滚烫的温度让她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嘛。
疑惑三连后,她往墙边翻了个身,打算离开那片滚烫的地方。不过在动了动,落在她腰间上的手也跟着动了起来,微微用力就把她拉了回去。
“去哪?”背后传来的男声因为清晨的缘故,暗哑而性感,直把她听得起了一身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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