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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般持之以恒的演戏天赋,即便是和庄修然演了一辈子的岑氏怕是都自叹不如,毕竟岑氏一天大概只能坚持演上两个时辰,然后就忍不住想打人了吧。

  庄采薇收起神思,拉着庄采娴的手和她一起苦恼,道:“这可如何是好?要么我把匕首还给你吧?”

  庄采娴摇摇头,推开庄采薇:“陛下贵人多忘事的,哪里能记得还送过这么个东西给我,更何况那时候都是礼部的人在打理这些事,说不定都不是他亲自去买的,见了也认不出来。你回头只要一口咬定原本就是送给你的,多半就没事了。”

  庄采薇倒吸一口气,恨不得在心里给她鼓鼓掌。

  瞧瞧,瞧瞧,人家这样就把话给圆回去了,要不是这匕首对庄采薇和言成简来说都意义非凡,就凭这么几句话,还真是要被她忽悠过去。

  这一刻,庄采薇忽然就有点怀念,那个在午后阳光下捧着一本诗经温柔耐心地教她读书识字的二姐,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走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呢?

  言成简:薇薇又在想我的龙尾(脸红)

  ☆、第四十一章

  送走了庄采娴, 当天晚上, 庄采薇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一名暗卫送来的, 庄采薇一进屋就看到一支梅花签斜插在她的梳妆台上,生怕他看不到,还特意缀了个流苏。

  庄采薇嘴角一抽,这怎么还玩起鸿雁传书呢?

  她屏退左右, 走上前取下那支签,摊开一看,赫然是言成简的字迹,写着:“按兵不动。想你。”

  ……他一定是觉得若是写点什么文绉绉的诗句,指不定庄采薇领会不了其中含义,还不如简单直白一些的好。

  这么一想,庄采薇就不开心了, 伸手就想撕了这支签。

  想想又没舍得,摊摊平叠好收在了梳妆盒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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