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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事,可不能丢了我王府的颜面。”

  方才他凑过来时带来一股微醺的龙涎香味,这味道随着他迅速的抽离瞬间消失。沈珍儿愣了下,还没从这香气中回过神来。

  她抱着匣子回到住处,额角又渗出薄汗。拧了块帕子,对着铜镜,一手撩起额前的碎发,一点一点擦起额角那团黑色的污垢。帕子摩挲着肌肤,酥酥麻麻,电光火石间,她又想起了方才赵霁指腹间粗糙的触感,他方才离得是那样近,一双黝黑的眸子深沉的仿佛要把人给吸了进去。她晃了下头,把帕子丢进水中搓了一下,又狠狠在脸上擦了一把,心里忽然没来由的升起一股子邪气。

  这倒霉王爷,想必是在烟花柳巷之地轻薄女子,行事轻佻惯了,自己怎么能傻得想入非非呢?

  又换了身干净衣裳,她索性埋头打扫起房间。正擦着桌台,余光不自觉瞥到那个刚从火场里抢出来的宝贝匣子,用绢帕认真的擦拭了几遍,见楠木匣子重新恢复了暗红的底色,她觉得心下松快不少。小心翼翼的打开匣锁,把翡翠玉珠拿在手里细细端详了几分钟。翡翠玉珠通体墨绿,中间镂空,看上去晶莹剔透,果然王府所赐,皆非凡品。还好有这楠木匣子保护,不然这么名贵的玉珠子可就要化成一滩碧水了。她心中欢喜,把翡翠玉珠拿在嘴边哈了口气,又复用绢帕擦了一遍。见中间镂空,想起那些坠饰,忽然灵机一动,从妆盒里拿出跟红色绸绳,细细编了些花样,穿在这镂空的翠珠上,对着镜子,戴在了自己脖子上。

  她扬了扬眉,这下好了,以后就不用担心再被烧掉或者丢失了。

  黄昏,内院正中,黑压压的站了一众奴仆。长生站在王福身侧,他想起方才书房里王爷所说之话,“此次走水,火势急而迅猛,墙角起火处有浓重的硝石味,可见主事之人之狠辣。我已让王府查过府内库存记录,硝石粉数目未少,显然是从府外流入,有人里应外合。硝石味浓,轻易不散,你只需遍查府内一众手中是否沾了味道,即便不能一击即中,也可敲山震虎。”

  只听院中,王福威严道,“前日有刺客公然行刺王爷,此次走水,刺客不胫而逃,想必是有吃里扒外的东西,里应外合,这才让刺客有了可趁之机。”他顿了下,复又道,“王爷仁厚,既做了王府中仆役,即便做了此等背信弃义之事,只要主动招认,王爷依然不会怪罪,顶多发放几锭银子让他好好家去,段不会让他受半点皮肉之苦。可如若,被查了出来,”王福忽然一顿,露出狠厉之色,“那可别怪咱们王爷心狠手辣,自会让他横着进来,躺着出去。”

  后面那句话说的甚是凌厉,院中仆役个个一脸紧张,胆子小的已经开始簌簌发抖。院中,一时间落针可闻。

  待王总管开始检查奴仆的手,站在沈珍儿边上的狗顺才敢悄声道,“真是胆大包天,居然敢串通刺客在王府放火,这时候还不主动招认,莫非是等着,王爷亲自把他给提溜出来不成?”

  沈珍儿正凝神细思,没有搭腔。 

  起火之处离后厨不远,先前,她被擢升为管事,忙着整理物件,未在小厨房当差,不知情况。但要去往偏殿,除了走月门石径那条大道,只有一条狭小的巷子,荒草丛生,平时多为野狗流窜之地,无人问津。如要绕近路过去放火,的确,此处为最佳选择。

  狗顺见她不搭腔,讪讪的闭上嘴有些无趣。待王总管查到他头上,他老实的摊开手,脏兮兮的手掌心除了有股子油腻味哪有什么刺鼻的味道。等检查到金娘时,却有些不同,她掌心黑黝黝得,右上部分起了一排水泡,红红的,是明显的烫伤痕迹,王福凑上去闻了闻,一股浓重的草木灰味掺杂着股怪味,异常难闻,不禁皱紧眉头,“你这只爪子,是去掏粪坑了吗?熏个死人。”

  金娘讪讪的笑了笑,“老婆子天天在厨房里打转,手洗得少了点。”

  王福一走,她就垂下眼去,狗顺揶揄,“金娘,你怎么比我还不好干净,这手也该洗洗了。”

  金娘赔笑,“是,是该洗洗了。”

  沈珍儿脸上也露出些笑意,余光不小心瞧见那双刚缩回袖口下的手,竟是颤抖的,神色不由一凛。

  回房的路上,她一直在思索,这金娘,为什么这么紧张呢?她虽手脚不干净,但听说来王府前做的一直是正经营生,因为十年前青平国内乱,父兄、丈夫皆在战火中丧生,只余一弱冠儿子,相依为命。而且当时她一直在房中帮自己收拾东西,中间,只出去了一小会儿,说是有亲戚给她送衣物。沈珍儿忽的顿住脚。明明家中只有她跟儿子两人,何时又来了个亲戚?而且她素来节俭,同住这么久,从未见她置办过任何衣物,每日穿着的无非就王府里发的两身仆役麻衣,剩下的钱,她日日节衣缩食,只想着给她那唯一的儿子娶妻生子。所以,那时所来的,究竟是何人?

  她眸中忽现惊疑。她跟金娘虽算不上多么情深义厚,却也曾日夜同房而眠,算得上是在这王府里最亲近的人。她累极常忘记进食,只有金娘会给她留饭,嘱咐她务必进食,思及至此,沈珍儿心中泛起不忍。只是这金娘为何要做这等铤而走险之事,她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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