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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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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黑又糙。

等她吃完饭,刚才坐在廊檐下没事干,一直看着她吃东西的程家述,开口说了句,“跟我去趟县城。”

林砚秋嗯了一声,等反应过来,不由得心虚,“去县城干什么?”

程家述起了身,“看老师。”

林砚秋顿时松口气,想起来了,早年男主念高中住学校宿舍,教数学的陆老师对他很照顾,男主一直没忘这份恩情,每次回乡都要带点东西去探望下。

陆老师的儿子陆建军能进部队,也是程家述帮了大忙。

可是为什么也要她去?

小说里每次都是男主自己去的,理由是拖家带口太麻烦。

没错,男主就是这么炫酷狂霸拽,有了家室跟没家室一样,不论去哪儿都懒得携带家属。

就好像娶老婆生孩子只是政治任务,完成之后就跟他无关了。

不止他一个,这时期的很多男人都这样,大男子主义特别严重。

现在是怎么回事?怎么跟原设定不太一样?

林砚秋疑惑间,就听男人皱眉问,“你不是很喜欢去县城吗?”每次回来都嚷嚷让他带着去县城,小嘴叭叭说个不停,要买这个,要买那个。

“去,我去。”

自己还没见识过这时期的县城,好奇是肯定的。

“等我一下,我把碗筷刷了,大宝他们...”

她没说完,程家述就开口道,“大宝他们让妈看着,你去换身衣裳,碗给我。”

正好不想洗碗呢,林砚秋忙给他,进屋换衣裳。

林砚秋是个爱美的,前世穿衣打扮都有自己固定风格,翻遍女配的衣橱,找了件浅黄色连衣裙,样式还算简单大方,就是腰有些肥,不怎么有型,想了下,从空间里放出一条浅棕色细腰带,系在腰间,立刻显得本就纤细的腰肢不盈一握。

再搭双米白色坡跟凉鞋,换上出去。

程家述刷好碗筷,归置到灶台上,收好矮方桌,回身就见他的小媳妇换了条长裙出来,露出一截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头发被用一条发带松松的拢在脑后,黑亮光泽,衬得小脸格外白嫩,身上也不知道抹了什么,人还没走近,倒先闻及一阵若有似无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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