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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林媚在英国交换过一年,还在全国知名的某英语培训机构实习过,无论是口语还是书面,水平都已相当不错。
雇主叫陆良畴,有个六月初刚满十八岁的儿子。因其高考成绩不甚理想,便筹划着把他送出国。
到约定时间,林媚去陆家报道。
她去之前做了功课,知道那片别墅区地价不菲,但等真的进了屋,发现自己还是有所低估——屋内装潢富丽气派,处处散发着“有钱”的气息,但不是那种“低调奢华”的“有钱”,而是层次不高的附庸风雅。
陆良畴将她迎进屋,端了杯冰水搁在茶几上,让她少坐,自己上楼去喊人。
林媚握住水杯四下打量,没坐多久,就听见楼上传来摔门的声音,陆良畴的骂声紧随其后:“……少他妈跟你那帮狐朋狗友混一起,成天到晚吊儿郎当,能不能给老子省点儿心……”
林媚没忍住抬眼望去,却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从楼上房间里走了出来,头发蓬乱,身上套着件灰色T恤,揉得皱皱巴巴。
他膝盖弯被陆良畴踹了一脚,身体稍微矮了矮,又再次站定。他打了个呵欠,没睡醒的模样,沿着楼梯走到一楼客厅,往真皮的沙发上懒散地一靠。
那张英俊年轻的脸上写满了不耐烦,斜眼,看向林媚。
“你就是新来的家教?说两句英语听听。”
被人这样直白地质疑,老实说林媚不大高兴,但这份工作薪水给的高,干一个月她就能凑齐去敦煌的旅费——除了学费,她不问家里拿钱,吃喝玩乐的费用都靠自己去挣。
林媚顿了顿,一时没想到别的,就挑了自己熟悉的,低声念道:“The wheat fields have nothing to say to me. And that is sad. But you have hair that is the color of gold. Think how wonderful that will be when you have tamed me……(麦田和我没有任何关联,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王子》)”
林媚英语口语在班里数一数二。她时常被人说性格较真,以至于有时候都到了无趣的地步,“英语”就是她较真的项目之一。她口袋里时常揣着MP3,吃饭跑步的时间都用来听英文新闻节目……记性好,对语言敏感度高,这是她的天赋,但天赋之外,是被许多人嘲笑过的大量努力。
他似听非听,直到林媚停下了,才掀了掀眼皮,“没了?”
陆良畴下楼时刚好进了一个电话,等接完一看,这不肖子似跟他刚请来的家教杠上了,将脸一板,训道:“老子没教过你尊师重道?我出去会儿,你跟着林老师好好学,回来我检查成果。”
他把目光转向林媚,“林老师,陆青崖要是不听话,你尽管训。”
陆良畴带上门走了,林媚尴尬地看了陆青崖一眼,心想这么大个,她可训不动。
她把包拿过来,掏出备课本,硬着头皮道:“陆……就在这儿上课,还是……”
陆青崖腾地起身,径直朝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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