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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么说来,我更要去看看这出别开生面的《红灯记》了。咱倒要看看,舞台上的父女俩是怎么眉来眼去的哩,咯咯咯……”

常燕出差这么久,回来后为什么不住在家里,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管,却要住到剧团宿舍去?这个秘密没想到以这种方式被揭开了。

刘清远没有想像中的勃然大怒,甚至还摇了摇头,无声地笑了一下。他感觉到自己的手脚冰凉,身子也不听使唤地轻轻颤抖。那个叫小梅的服务员发现了刘清远的异样,就停止了和同伴聊天,走了过来。看到刘清远的衣着打扮,小梅就知道是来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又见他面色苍白,就关心地问了一句:“领导,你有什么不舒服吗?要不要到我们招待所门诊去看看?”

刘清远一惊,慢慢地站起身来,笑笑说:“没什么,我有点低血糖,出去透透空气就好了。”就走出会议厅,来到门外的走廊上,用颤抖的双手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嘘……,好受多了。穿过蓝色的烟雾,刘清远似乎看到一个美艳而调皮的笑脸在面前扩展开来,那是大学时期的常燕。在那个难忘的周末舞会上,她是那么地大胆,又是那么地主动,求自己教她跳舞,第二天又约自己到校园后面的小树林去见面,使自己闪电般地坠入情网,私定终身。

现在再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婚姻,真的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吗?刘清远的嘴角又现出一抹讽刺般的微笑。常燕当初看上自己的到底是哪一点呢?以她的家庭背景和天生丽质,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个土包子出身的乡下小子一见钟情?

道理是明摆着的,常燕选中刘清远的原因,无非是猎奇心理在作怪。在常燕的眼里,刘清远那潇洒帅气的外表,忧郁的气质,略带土气的衣着打扮,还有那时时微微皱起的眉峰,都使她芳心大动,为之痴迷。跟与自己在政府大院一起长大的那些公子哥儿们相比,刘清远太独特、太与众不同了。他的脸上写着传奇,心里埋藏着无穷的故事,坚毅的嘴角显示出内心的刚强,但目光中却又有一丝惊慌,就像受过伤的小兔子,在呼唤着自己以母性之爱去呵护,去为他抹平创伤。跟这样一个男人交往,那是多么新奇、多么刺激,多么令人心情激荡的事情啊。

是的,新奇、刺激再加上心情激荡,这些都足以让人疯狂,为之奋不顾身勇往直前。但这些不是爱情,更无法构成幸福婚姻的永恒基础。从迥然不同的两个世界里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的性格也是迥然不同的,兴趣爱好和追求也不在一条平行线上,这才是最重要的。

而自己呢,自己和常燕结合的初衷是什么,是出于爱情吗?刘清远现在不得不面对来自内心深处的诘问了。常燕长的很漂亮,有着火一样的激请,能歌善舞迷倒众生,但这些是自己所追求的吗?不是。刘清远不是个追求表像的人,他注重的是目的,是核心本质。在生活底层挣扎了二十多年的刘清远,最朴素的目标就是脱离农村,成为有头有脸的上等人,成为有权有势的官老爷。而要以最小的努力迅速达到这个人生目标,就只有通过婚姻。常燕能帮助自己达到这些,这就是自己跟常燕结合的根本动机。

而常燕喜欢的是艺术生涯,爱的是浪漫。她痛恶官场,或者说对官场之事根本不感兴趣。自己老爹的官当得已经够大了,但除了让自己衣食无缺之外,却无法为自己带来发自内心的喜悦。她要跳舞唱戏,要尽情挥洒激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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