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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顺从,不敢有一时的为所欲为,你又哪来的骨气,在这街头跟我显示你的不屈与坚硬的骨头?

  真是不识好歹,不识时务……

  直到有一日,她被衙役驱赶,同样受着他们的冷鞭时,她有时会想,自己的目光或许也与那时的小孩儿一样的吧,或者那几个衙役心里,也同样如自己当初那般想的。

  便如同他们的话,“这样的不识好歹,不识时务,还以为你是丞相之女?哼,不过是个犯人罢了,给你台阶下,便乖乖的顺从我们,兴许一路上有吃有喝,还对你有诸般照应……”

  正如那句话所说,永远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却不可扭曲如蛆虫。

  原来那个挡在母亲面前,用手抓鞭子,似替母讨公道的小孩儿的母亲,当时是有了身孕的,原来他那么愤怒,并不是只为了争那点穷人的骨气,而是纯粹为人伤了母亲身体发怒而已,原来真相居然是这样的,她曾折辱过少年时为母挺身而出的昭昭之心。

  檀婉清才知道自己原是错了的。

  她已忘记当时自己抽在了妇人哪里,普通人受着不过是点皮肉之苦,可受了惊吓的孕妇,那一鞭,却是要去半条命,在她今日得知后,心底一瞬间其实是怔然后悔的。

  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

  她便是因侮辱过一个少年,才会落得这样的一个苦果。

  檀婉清仔细的想着今日发生的事,一字一句从中慢慢理出些线索,心下已隐隐猜到,或许从她逃出来时开始,或许在她们一行路过益州地界内,就仿佛一直被人攥在手里,以着猫捉老鼠的方式反复戏弄与监视,而最后迎接自己的必是少年给与的最寒冬的冷酷。

  可她是最怕冷的人,就算明知道自己错了,却仍然不愿承担这样的后果,了结这段仇怨。

  这时,瑞珠将已熬好的红枣糯米粥端了过来,然后上了暖炕扶着檀婉清起身,边看着小姐吃东西,边眼红红的吸着鼻子,直到等到心焦发慌,小姐才用完放下了筷子。

  五年前,瑞珠还是个十岁的小丫头,才刚入府两年,檀婉清很少带她出去走动,所以那次的事,她并不知情,檀婉清也没有跟她提及,只说出谢承祖已知道了她们的身份。

  单是这一样,便吓得瑞珠当场软了手脚,战战兢兢的瘫坐在那儿,她与小姐逃了出来,最怕的是什么,反而不是歹人,而是被人发现犯人之女的身份,可现在越怕什么,越来什么,竟被一城之主的守备大人知晓了,将她们押入大牢,恐怕就是一声令下的事儿,如何能不怕,这可比查户籍,还要绝望的多了。

  檀婉清见她面无血色,手脚发软的样子,便知没有全部告诉她是对了,若她知道当年两人之间还有过那样一段因由,恐怕当场就要眼晴一闭昏倒在地,或者索性先撞了石头,省得之后受牢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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