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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边开始吃,就留个后脑勺给她们。
这个家道中落那么多年的人,居然还不懂生存?她被震惊到了,这种能力,一般人大概学不会吧?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于霜华补道:“他还是别懂自力更生比较好。”
琳琅:“??”
“他第一次懂的时候,直接把屋子给点了,差点把自个烧成碳。”
“第二次懂的时候,去河边洗衣服,掉进水里洗自个去了。”
“第三次的时候,出去买个菜,差点把自个卖给人家当苦力去了。”
琳琅:“……”
宁方埋着脑袋,喝他的粥,高大的人缩成了一团,脸扑进了碗里,不时抬头拿毫无威慑力的眼神瞪人。
于霜华没理他,抬头看了眼屋顶,道:“小姐慢吃,霜华先补个屋顶。”
琳琅目瞪口呆的看着人熟练的拿着东西出去,熟练的上屋顶,默默的看向正委屈扒拉望着她的宁方。
宁方捧着碗:“爹已经学会怎么烧水扫地了。”
琳琅:“……”
她爹很娇贵。
她凌乱了下,随即镇定下来,没事,她是小家碧玉,她还可以勤俭持家!话说,昨晚吃糖葫芦的原因,该不会是因为没人做饭吧?
☆、故人相逢
爹爹娇贵,宁琳琅自觉的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反正养家糊口也就那么回事,虽然跟她最初设想,比如被娇养下有点偏离,毕竟世事难料……
反正以前是抢地盘,养小弟,现在干活养爹爹,都是体力活,差不多,就是不好找那种让她显得娇娇弱弱的活……
她愁苦着。
于是,于霜华找了何旭昭,现任的京兆尹,当年受过宁琳琅祖父的提携之恩,也是难得还记着恩,至今对着宁家,是能帮衬的就帮衬,这也是为何于霜华一介女流能做捕快的原因,虽然是聘用形式的,但其权利职能与吃官粮的无异。
何旭昭一听,立马安排宁琳琅进了何府,给自己的夫人当贴身丫鬟,一不用卖身,二不用跟其她丫鬟一样住府里,贴身丫鬟的活又向来都是最轻的,给的工钱还跟死契的一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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