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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以前宋黎当队长的时候,事必躬亲,将团队打理得条顺,王鸣松作为副队长乐得清闲,只管写自己的代码,根本不怎么管事。

如今担子压身上了,不想挑也得挑,让他自个儿锻炼下管理能力,学着宋黎事事亲力亲为也不是什么坏事。

说到底,也是为他好。

吴忧觉得自己还蛮贴心的。

她望向窗外。

她这面靠山,入目都是光秃秃的石头和乱蓬蓬的杂草,看久了眼花,一眼花就犯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严信扭头看了一眼,伸手捏了捏她的后颈,轻声问:“困了?”

“唔,有一点……”

吴忧答得懒散,脖子仰起来,在他的手掌上蹭了两下,忽然笑了。

“我发现你很喜欢捏我的脖子啊。”

从昨天到现在,一天不到,他这个小动作都做了好几次了,或许他自己都没发现

果然,严信愣了一下,讷讷地问:“有吗?”

“有啊。”吴忧噗嗤一笑,拉起他的手给丢回方向盘上:“什么习惯,当我是猫啊?”

她这一提,严信倒有些幡然醒悟的感觉,他想到了以前外公家养的那只猫。

那是只深褐色虎斑纹的猫,外婆有次买菜从菜场捡回来的,当时还是只小猫崽,半死不活,瘦骨伶仃,他给它起名叫豆丁。

经过外婆几个月的悉心将养,豆丁长成了肉丁,变成了一只小肥猫。

豆丁是一只既黏人又高冷的猫,心情好就过来蹭蹭他的裤腿,喵喵叫两声,冬天的时候特喜欢钻他的被窝,有时正看着电视,豆丁会冷不丁地跳上他的大腿,蜷作一团给他摸。

他最喜欢捏豆丁的脖子,猫儿的脖子又细又软,毛乎乎暖洋洋,捏着很舒服。捏着捏着,豆丁就会发出咕噜咕噜很享受的声音,爪子还会无意识地一伸一缩,有时一不小心被刮到,还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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